1罚金16亿元!“团贷网”案一审宣判,派生科技实控人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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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生集团因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罚金16.1亿元;派生集团原董事长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150万元;派生集团原总经理张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4100万元。其他44人因参与非法集资、操纵证券市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并处罚金。“团贷网”一案一审宣判。
12月22日晚间,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派生科技”,300176)公告表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对派生集团及其主要负责人唐军、张林等人非法集资案一审公开宣判。
12月22日,据央视新闻报道,派生集团因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罚金16.1亿元;派生集团原董事长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150万元;派生集团原总经理张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4100万元。其他44人因参与非法集资、操纵证券市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并处罚金。
派生科技表示,该公司尚未取得上述案件相关判决文书,后续将根据判决文书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非法吸收巨额资金,未偿还金额348亿元
该公告指向的非法集资案,与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团贷网”)有关。
据央视新闻12月22日报道,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至2019年3月间,派生集团未经许可,违规运营“团贷网”平台,以发布融资项目、“安盈宝”理财项目、私募基金类理财产品等形式,承诺保本付息、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未偿还金额348.2亿元。其间,派生集团发布虚假融资项目,非法吸存资金325.6亿元,主要用于违法操纵股票交易、个人消费及挥霍,造成巨大损失。派生集团还利用资金及持股优势操纵证券市场。此外,部分被告人还虚开发票6760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43万元。
法院认为,派生集团及唐军、张林等人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税收、证券监管秩序,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犯罪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唐军、张林等人具有自首、当庭认罪悔罪、配合办案机关追赃挽损情节。法院根据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央视新闻了解,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同时,全力开展涉案资金、股票、股权、房产等资产追缴,追缴到案的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
派生科技:实控人股权冻结可能导致实控权变更
派生集团于2011年在东莞成立,注册资金10亿元,主营的团贷网是一家知名互联网金融公司。
2019年3月,东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3月27日,“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张某主动向东莞市公安局投案。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东莞市公安局已对“团贷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随后,在2019年4月2日,派生科技公告表示,该公司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硕博投资”)、实际控制人唐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派生集团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
此后,派生科技多次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涉案的进展公告。
2019年11月26日,派生科技公告表示:该公司当日通过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军(从未在公司担任职务)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案,已由东莞市公安局于2019年11月25日移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6月15日,派生科技公告表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立案受理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单位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唐军(公司实际控制人,从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案。
在进展公告中,派生科技均表示,该案件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案件,与该公司无关,对该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不存在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正常,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
派生科技指出,唐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该公司9952.439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5.70%;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共计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9782.3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8.29%,占公司总股本25.26%。“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若上述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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