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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方法院依强盗强制性交罪重判李姓男子徒刑13年6月。来源:中时电子报
去年1月间李姓男子与A女相约台南市安南区某汽车旅馆从事性交易,他先支付3500元后,又拿掺入俗称迷奸药成分的奶茶给对方喝,导致A女头晕后失去意识,再撕开A女的内裤、丝袜后强制性交,还抢走内有现金8000元的零钱包逃跑。台南地院审结后,依强盗强制性交罪重判徒刑13年6月。
判决指出,去年1月27日凌晨,李男与A女相约在安南区某汽车旅馆从事性交易。A女于凌晨4点抵达后,李先给付3500元,之后再将透过网路购买具有俗称迷奸药成分的药水掺入奶茶,拿给A女饮用。
A女不疑有他喝下一口即头晕,并进入房间厕所呕吐,随即失去意识。李男将对方扶到房间床上褪去衣、裙,并撕开内裤、裤袜,还服用壮阳药物后,强制性交得逞。事后,李男拿走A女装有现金8000元及身分证、健保卡等证件的零钱包,骑机车逃逸。
搭载A女前往摩铁的马夫,因无法联系A女,通知摩铁工作人员进入房间察看,发现A女倒卧在地,上身赤裸,下身仅著破损的丝袜,于是将她送医急救。台南市警三分局获报后,循线逮获李男移送台南地检署侦结起诉。
审讯时,李男辩称,因A女手机响起,他认为接送者已经抵达,又见他交付对方的性交易费用3500元压在包包下方,临时起意才将3500元取走;他还推说,在饮料掺入药物只是助兴,并非强盗财物,拿走3500元仅属窃盗。
台南地院审酌,李男为逞兽欲,竟以性交易为由,诓骗A女进入摩铁房间,并在奶茶中掺入药剂后诓骗女方饮用,进而于A女失去意识后对她强制性交及强盗财物,所为严重侵害A女的性自主及财产权利。
同时,李男于A女昏迷中迳自离去,无视女方可能因服食不明药物,引发危及性命的生理反应,可见其轻忽、漠视他人生命、身体安全的心态;加上犯后矢口否认犯行,还以性交易为借口意图脱罪,毫无悔意,态度不佳,依强盗强制性交罪处徒13年6月。
来源: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