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实行的房产八大新规你一定要知道,否则要吃大亏了”“5月1日将实施6条房产新规,关乎每一个有房或买房的人”等等。
近一段时间,你有没有发现类似的内容突然在网上就多起来,不管是文章还是短视频不断推送,从评论量和点赞量、转发量还都很高,好像真的是房产方面的“新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赵老师详细看了多篇内容,发现都是一些正在执行或者很早都已经在执行的政策。
作为18年的地产人,一开始觉得有点可笑,这些自媒体为什么要炒这些剩饭呢?还总结成八条、六条、五条的,看了评论区很多的留言后发现,即使这些旧闻,很多人依然不知道,甚至还很惊讶,问“真的要执行吗?或者说早该这样了”等等。
这也说明了房子仍然是很多人关注的对象之一,但是,不得不说,很多人对房产的政策却一知半解或者根本就不清楚。
本期内容赵老师就给大家解析一下四个所谓五一后房产的“新规”。
“新规”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免征契税”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法》第六条第五项规定: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其实,作为法定继承人,子女在继承父母房产时不仅可以免契税,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只需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即可。
这一条已经生效了一年多时间,并非所谓的今年五一后的“新规”。
“新规”二:“夫妻之间房产加名、减名、更名,可以免契税了”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契税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更早一点,在2014年《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就有明确说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也就是说从2014年开始到现在,这项政策并未发生改变。只要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夫妻之间的房屋、土地权属“加名”、“减名”、“更名”或“变更共有份额”的,均免征契税。
这一条已经生效了9年,并非所谓的今年五一之后的“新规”。
“新规”三:“房产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这一条已经生效两年多了,并非所谓的今年五一后的“新规”。
“新规”四:“房子可以带押过户了”
2022年8月之后,多个城市就启动了“带押过户”,只是落地执行很慢。直到2023年3月30日,自然资源部和银爸对不动产“带押过户”做出明确部署, 会为三步走:
先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再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先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先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
目前,不少城市陆续对外发布“带押过户”成功落地,但从实际执行来看,并不能一蹴而就。这一条也并非所谓的今年五一之后的“新规”。
这几年,赵老师也在持续在向外输出房产知识,目的就是让看到的人能够每天掌握一点房产知识,让更多的人实现“买好房能省钱,懂房产有底气”。
把所谓的“旧闻”包装成“新规”能够受热捧,从另一角度来看也是好事,毕竟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了一些房产知识,虽然是旧闻,但总归比一些不负责任的自媒体传达错误的房产知识强太多了。
若你在房产方面有疑问,随时可以与我沟通,满足您的个性化问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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